为全面落实《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陕西 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 2020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354号)精神,现就做好 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省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全省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单位中从事工程系列和工艺美术系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
(一)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公需课和专业课两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80小时(公需课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公需课和专业课学时必须同时达标方视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1.公需课。2020年设置公需课科目2个,分别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讲话精神、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弘扬延安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公需课每个科目24个小时,专业技术人员任意选择一个科目学习。按省人社厅统一要求,将“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内容纳入2020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公需课课程体系,公需课课程至少安排不低于4个小时爱国主义教育内容。
2.专业课。2020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培训中心设置的专业课为:《工程控制与管理》《工艺美术文化符号及表现形式》,每门课程学时56小时;2020年省中小企业人才服务中心设置的专业课为:《深基础工程施工》《智能制造与产业发展》,每门课程学时56小时。
(二)学习形式
1.由上述两个教学点分期分批组织集中面授;
2.省人社厅认可的其他学习形式的登记确认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6〕27 号)执行。
四、报名方式及培训费用
采取以市(区)、企业为单位统一报名。各市(区)、企业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见附表),汇总后分别报两个教学点。
学习费用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费函〔2017〕184 号)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在继续教育基地参加面授学习收费标准为5元/小时。2019年以后摘帽的贫困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面授学习时,收费标准由5元/小时降为3元/小时。2019年以后摘帽的贫困县共计29个,分别为:印台区、耀州区、白水县、佳县、清涧县、子洲县、南郑区、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镇巴县、汉滨区、紫阳县、白河县、宁陕县、略阳县、旬阳县、平利县、石泉县、汉阴县、岚皋县、商州区、洛南县、丹凤县、商南县、山阳县、柞水县。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起。学习时间安排在9-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以往年度补课学习安排
(一)2019年度公需课和专业课学习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二)2019年以前年度公需课和专业课补课将于2020年10-11月份予以安排,届时将在学习平台开通补课窗口,未按时学习的人员在补课窗口进行申请并说明原因,由省人社厅审核通过后安排网络在线学习或在继续教育基地面授学习。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政策性强,事关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是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专业拓展的重要方式,对于建设高素质、创新型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具有重要作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2020年继续教育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
(二)积极部署,确保实效。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提前谋划,按时、按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切实抓好相关工作落实,确保继续教育学习取得实效。专业技术人员要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对未完成学习人员,不得申报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三)严密组织,规范培训。
继续教育基地作为继续教育培训的具体承办机构,要严格按照省人社厅要求认真做好课程开发、培训报名、组织实施等工作;要按规定收费,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组织面授培训时,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继续教育工作安全有序。在每期培训班开班前,各教学点需将学员报名、授课安排等情况上报省工信厅,并于2020年11月底前上报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为确保继续教育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效果,省工信厅将对继续教育授课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