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试验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
特别提示:特种作业风险极高,为了你和家人的安全幸福,请务必持证上岗,咨询电话:18066881992(微信同号)
一、电气试验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试验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安全技术培训(以下简称培训)大纲和安全技术考核(以下简称考核)标准。本标准适用于电气试验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二、规范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0号)
GB/T 13869-2008 用电安全导则
DL 408-1991(2005)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GB/T 4776-2008 电气安全术语
DL/T 596-2005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GB 50150-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三、电气试验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或用于区分本标准。
1.电气试验作业:对电力系统中的电气设备专门进行交接试验及预防性试验等的作业。
2.电力变压器:具有两个或多个绕组的静止设备,为了传输电能,在同一频率下,通过电磁感应将一个系统的交流电压和电流转换为另一系统的电压和电流,通常这些电流和电压的值是不同的。
3.互感器:是指电流互感器、电磁电压互感器、电容式电压互感器和组合互感器(包括单相组合互感器和三相组合互感器)的统称。由于组合互感器是以电流互感器和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组合而成,相关试验参照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项目。
四、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高压电工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培训大纲:培训要求
1.应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对电气试验作业人员进行培训与复审培训。复审培训周期为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2.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突出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
3.实际操作训练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4.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基本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的综合培养。
5.应由具备特种作业相应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人员任教,并应有足够的教学场地、设备和器材等条件。
六、报名流程:
1、带身份证复印件1张,毕业证复印件1张,一寸照片4张
2、填写报名表,缴费,领体检表,领学习卡
3、参加考前培训(考前培训2-3天)
七、报名地址及电话: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恒天国际城2号楼2106
电话: 18066881992